石家庄天气响应_石家庄市天气预警什么时候解除
1.石家庄最新限行尾号+时间+路段+处罚标准
2.石家庄开始启动重污染天气几级预警?
3.石家庄2020年10月预警什么时候解除
4.石家庄2024年1月3号限号吗
5.限行有变!河北9市最新通知
截止2024年1月15日不限号。根据石家庄本地宝信息显示,2023年12月30日20时,石家庄市气象条件有利,空气质量逐渐好转,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石家庄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降为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同步取消机动车限行。截止2024年1月15日并未发布最新限号通知,所以石家庄不限号。
石家庄最新限行尾号+时间+路段+处罚标准
空气质量好转的情况下,会解除环保检查。根据查询石家庄气象局信息显示:截止2024年1月8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对全县重点产废单位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工作,2023年10月27日12时石家庄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在响应中,特地写到空气质量好转的情况下解除。
石家庄开始启动重污染天气几级预警?
小伙伴们,因为空气污染的原因,现在石家庄开始大规模的限行,下面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关于石家庄限行的相关信息,这里和大家详细的说了一部分的限行区域和县城具体政策。
石家庄限行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2月9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自12月10日起,全市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将实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时段为早7时至晚8时,届时城市公交车免费;法定节日和双休日不限号。
1、限行范围是哪里?
石家庄的限行范围是石家庄三环及三环以内道路!
2、蓝牌货车如何限行呢?
蓝牌货车在之前已有的通行规定基础上,周一(15日开始,也要遵守单双号限行的规定!
3、黄牌货车如何限行呢?
黄牌货车依旧是24小时不能在石家庄市三环、古城路以及以内道路行驶。
4、公交免费吗?地铁免费吗?
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石家庄市公交车免费,地铁不免费!
5、哪些车不限行?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班车、公交车、出租车、金融运钞车、纯电动小型载客汽车不执行限行措施。
6、双号双行单号单行,那么,星期一限2、7星期二限3、8还执行不执行?
不执行啦。单双号限行可以视作一次限号的升级,12月10日起,之前的每日限行两个尾号的常态限行自动暂停,改为单双号限行,直到Ⅰ级预警解除为止。
7、教练车、个人救援机构的清障车限号吗?
限行期间,以下机动车不受尾号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巡游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动电汽车。
8、家里两辆同号车,是否可更换牌照?需要带什么东西?需要费用吗?
可以更换。两辆车都在自己名下,带原件;夫妻名下各一台车,带上户口本(如果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则带结婚证。工本费150元左右。
石家庄限行处罚规定
对于限行期间,违反限行规定的,如车辆违规限行将如何处罚呢?
对此,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给出了权威解答:限行期间闯行将罚100元。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理,并进行电子抓拍,暂不扣分。
具体限行规定及措施:
如果规定内限制通行的车辆,在限制通行的时间在限制区域内通行的话,将按照违反限行规定进行处罚,罚款100元不扣分。
省会也将通过电子警察和民警路面执勤结合的方式,在限行时间内,对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的尾号车辆进行查处。
除此之外,外埠机动车除了遵循上述规定外,每周一至周五,早(7时30分~8时30分、晚(17时30分~19时高峰期间,进入石家庄二环以内(不含二环道路行驶需要办理通行证,未办理通行证件的,也将按照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路段通行,罚款100元不扣分进行处罚。
另外,如果持有通行证件不按通行证规定通行也将受到处罚,按照机动车驾驶人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路段确需通行并取得通行证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的处以50元罚款,不扣分。如果没有取得通行证的车辆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路段通行的,将处以100元罚款,不扣分。
辛集市
辛集目前不限行!根据《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和市通知要求,辛集市区自年4月3日0时起解除自年10月16日起执行的机动车限行措施,机动车恢复正常通行。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12月1日起实行的禁行措施一直在执行。
市
1.限行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限行尾号与石家庄同步。
2.限行措施
非营运客车实行尾号单双号限行,即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尾号是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3.限行区域
南环路、东名街、无繁路(北环、东环路以内道路。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察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公交车、出租车、金融运钞车、电动和油电混新能源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4.限行处罚
罚款100元,不扣分。
除了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外,自年6月20日起在城区路段,全面限制黄牌大中型货车、渣土车及农用车通行(运输蔬菜、瓜果等农副产品的小型车辆不限行
市关于城区道路限制黄牌大中型货车、渣土车及农用车等车辆通行的通告
为积极打造规范、有序、整齐市容秩序,确保市区道路安全畅通,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决定在我市城区路段全面限制黄牌大中型货车、渣土车及农用车通行(运输蔬菜、瓜果等农副产品的小型车辆不限行,特通告如下:
1.限行车辆
中型以上黄牌货运机动车、渣土车(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沙石、搅拌车等建筑运输车辆及农用车(拖拉机、收割机等。
2.禁行时间
自年6月20日起,主城区道路全面实行限时通行,上述限行车辆只有在夜间21时至凌晨6时可在城区通行。
3.禁行区域及要求
1、限制通行路段:
伏羲大街以西(不含—无繁路以南(不含—东名街以东—南环路地道桥以西。
(具体范围以公安交警的交通禁行标志为准
2、对于确需在城区通行的重点工程或特殊用途大型货车,一律要经市综合执法、交警大队等部门审核通过后,经市综合执法、交警大队核发车辆通行证,方可通行。且通行必须绕开7:30—9:00、11:30—13:00、14:00—15:00、17:30—19:00四个高峰时段,所有车辆一律凭通行证按照规定路线通行。
3、所有进市的渣土车一律严格按照审批标准,全部配备伸缩拉帘式苫盖设施及GPS定位装置;搅拌车等建筑车辆要严格进行密闭防护,坚决杜绝各类遗、撒、抛、漏等现象。
本通告自年6月20日起实施。通过电子抓拍及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进行巡查监管,凡违反本通告规定行驶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尾号是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鹿泉区
为有效改善我区交通环境,推动主城区面貌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交警大队实地勘察调研,根据我区道路交通实际,在主城区范围及部分路段对核定载重量在0.5吨(不含以上货车实施禁行措施。
1.限行时间
年6月25日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2.限行区域
翠柏大街以西(不含、307国道以北(不含、观景大街以东(含、北外环以南(不含区域内道路。
3.限行措施
对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尾号限行的方式,限行尾号与石家庄市区同步,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4.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专用清障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藁城区
1.限行时段:早7时至晚20时,法定节日和双休日不限号。
2.限行区域:藁城区主城区:黄石高速以南、尚东街以西、世纪大道(兴华路以北、廉西大街(藁梅路以东(不含廉西大街、307国道
3.限行规则:与石家庄市区同步
高邑县
1.限行时间:
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日和公休日除外
2.限行区域:
南至千秋路(不含千秋路北至太行路(不含太行路、西至107国道(不含107国道、东至大街(不含大街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如遇重污染天气,按照县级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要求执行。
3.限行尾号:与石家庄市区同步
灵寿县
1.限行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2.限行区域:
东至建设大街(含,西至京赞线(不含,南至高速连接线(不含,北至京赞线(不含
3.限行措施:
对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限行2个车牌尾号为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元氏县
1.限行规则
为方便周边出行,每日7:00至20:00,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行驶,双日双号行驶,机动车号牌尾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2.限行区域
限行区域为:南至南环路(不含南环路、北至井元路城区段(含井元路城区段、东至107国道(不含107国道、西至恒山大街(不含恒山大街。
3.限行不包括以下车辆
1、公交车、出租车、残疾人专用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2、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殡葬专用车、邮政专用车、清障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3、悬挂合法牌照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汽车。
赞皇县
1.限行时间:年12月10日至单双日限行结束,小型汽车每日限行时段为早7时至晚8时;法定节日和双休日不限号。
2.限行措施如下:
一、大中型货车、黄标车、渣土车、工程车全天候禁止通行赞皇县城区所有路段(包括外环路,法定节日和双休日包含在内,期间我大队将设固定岗点,对通行赞皇县城的大中型货运车实施临时通管制,以下为车辆分流路线:
路线1:393省道——巡检司——野草湾——院头——临城方向
路线2:红旗大街西高口——临城方向
路线3:红旗大街——393省道——高邑——邢台方向
路线4:红旗大街——元氏方向
外环路具体路段是:1嶂石岩路;2石臼山街;3滨河路;4京赞公路(嶂石岩路交口至滨河路交口。
二、小型汽车实行单双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赞皇县城区(不含石臼山街(东环路、嶂石岩路(南环路;滨河路自京赞路口至龙门桥限行,龙门桥至赞元线不限行以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以字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限行尾号与石家庄市区同步。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小型载客汽车不执行限行措施。
井陉县
1.限行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日和公休日除外。
2.限行区域
井陉县限行区域为县城主城区,具体如下:
建设北路---307国道路口;
河边路---307国道路口;
陉山大道微矿路口(陉山大道限高杆---县城
良都高速口---县城。
3.限行尾号:与石家庄市区同步
晋州市
1.限行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2.限行区域
东环路、307国道、北绕城以内道路(限行区域不含以上道路。
3.限行措施
对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尾号限行的方式,限行尾号与石家庄市区同步,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4.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察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公交车、出租车、金融运钞车、电动和油电混新能源车。
5.限行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100元,不扣分。
正定
1.限行范围:“城东街以西(不含城东街,107国道以东(不含107国道,河北大道以北(不含河北大道,教场庄村以南的区域”。
2.限行时段:早7时至晚8时
届时城市公交车免费;法定节日和双休日不限号。
3.县建成区内,所有黄标车禁止上路。军车、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金融运钞车和单位班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新能源车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不执行尾号限行措施。
4.处罚标准
目前,正定交警大队已将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全部录入系统。同时,已经开始陆续在出入城区口设置禁止国Ⅰ、国Ⅱ车辆通行的标志牌。
自即日起,对违反通告规定通行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100,记3分。
自年5月25日起,正定城区禁止国一、国二标准车辆进入。
栾城区
1.限行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2.限行区域
西外环以东(不含308国道西外环北口至衡井公路,东外环以西(不含东外环,衡井公路以南(不含衡井公路,南外环以北(不含南外环
3.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专用清障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4、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4.限行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100元,不扣分。
限行期间,城区内所有限行抓拍设备全面启用。
平山县
年12月9日0点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12月10日起,县城区早7:00至晚8:00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0”按照双号管理,法定节日和双休日不限号,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警务、消防、急救和公交车、出租车等民生保障车辆,以及新能源车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不执行尾号限行措施。
来源于石家庄本地宝
石家庄2020年10月预警什么时候解除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3日决定,自1月14日0时起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Ⅰ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石家庄气象、环保部门预测,1月14日至17日石家庄市气象条件将逐步转差,环境空气质量将持续重度以上污染。
Ⅰ级应急响应期间,石家庄全市工业企业应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等方式,削减50%以上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建材行业中水泥及水泥粉磨站、钙镁、陶瓷等企业应停产停排;钢铁、焦化、水泥、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应结合行业减排生产要求,取错峰运输。
此外,Ⅰ级应急响应期间,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实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时段为早7时至晚8时,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
石家庄2024年1月3号限号吗
请问您想问的是”石家庄市2020年10月份的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什么时候解除“这个问题吗?该市定于2020年10月27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石家庄空气质量发布: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经市环境预测预报中心和市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26日夜间天气静稳,湿度大,污染气象条件不利,受上游传输影响,污染物浓度较高,空气质量中到重度污染。
27日白天影响我市的冷空气偏东偏北,污染物浓度自北向南缓慢下降。经市生态环境和气象部门研判,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定于10月27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10月26日。
限行有变!河北9市最新通知
石家庄2024年1月3号限号。
2024年石家庄市区三环路及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每日7时至20时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
据石家庄市发布的通报,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自2023年12月24日起,该市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
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的影响,经石家庄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研判,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自12月25日7时由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除外,但包含外埠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限行时间含法定节日及周六、周日,按照目前接到的通知,也包括即将到来的元旦期。对于网友所称的限行可能会造成期出行不便,将会记录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限号地区行车注意事项
1、遵守规定:在限号期间,需要按照车辆限行规定进行行车,不能违规行驶,否则会被罚款或扣除相应的驾驶分数。
2、提前规划行程:如果需要在限号期间行车,建议提前规划好行程,确保不会违反限行规定。可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其他可以行驶的车辆代替需要限号行驶的车辆。
3、准备好必要的证件:在限号期间驾驶车辆,需要携带车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和购车等必备证件。有必要的话,建议在车辆上放置限行标识。
4、保持车辆通行畅顺:在限号期间行车,要注意避免拥堵情况,避免频繁换车道。同时,要注意行车安全,保持车距。如有必要,可以提前调整出行时间,避开高峰期。
5、注意环保:在限号期间,由于车辆数量减少,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建议遵守环保规定,减少尾气排放,尽量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步行代替驾车出行。
重污染天气再次来袭!截至目前,我省已有石家庄、唐山、沧州、保定、衡水、廊坊、邢台、定州、辛集等9市发布通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其中,石家庄、沧州启动Ι级应急响应,各地限行如何变化?快随小编一起来看↓↓↓
石家庄
日前,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于1月16日下午4时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Ι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限号会变吗?
石家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已升级为?Ι?级,很多朋友关心,限号是否会发生变化?是否会改为单双号限行?据了解,根据最新实施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Ι?级应急响应期间,没有特殊要求,原则上不实施单双号限行。目前,石家庄的限号没有变化,依旧是工作日每日限行两个尾号。
唐山
日前,唐山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月15日18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限行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2020年1月16日起(含周六、周日),每天7时至20时,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含本地临时牌照,不含外地车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廊坊
廊坊市人民温馨提示:2020年1月16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保定
近日,保定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决定2020年1月16日8:00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限行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行尾号与北京保持一致,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沧州
沧州市于1月17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限行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工业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严格按照减排清单车辆管控要求落实。
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其他非营运车辆限行2个号,限行时间为7:00-20:00,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同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料场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实施绕行措施,不得进入中心城区的高速合围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承担急救、抢险等任务,挂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换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车除外)。
衡水
衡水市于1月16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限行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外环线(起始点自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胜利东路—京衡大街—南外环—东湖大道—滏阳一路—前进大街—南环西路—西外环—北外环—至胜利东路交汇处)以内(含)区域、县(市、区)主城区内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和拖拉机通行;营运小型货车(蓝牌)要遵守交管部门货车限行规定,办理市区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
工业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邢台
近日,邢台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月14日16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限行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军队、警务、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公交、客运、单位通勤车、出租、殡葬车、清洁能源汽车、残疾人专用车及其它特定车辆外,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规则与北京保持一致。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道路)。限行时间为7︰00至20︰00,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外地牌照车辆与本地车辆同样受限行限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市主城区行驶。矿山、洗煤厂、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定州
近日,定州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1月15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旭阳焦化重型载货车辆沿107国道向北通行,禁止驶入主城区)。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辛集
近日,辛集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于1月15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截至目前,辛集市仍执行原有限行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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